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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少年宫启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的说明

Nov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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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84号)中指出,“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为响应国家政策,推行环保,从2016年第二学期(含暑期短训班)开始,我宫学费发票将统一采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形式开具。

具体说明如下:

◆无论是旧生注册还是新生预报名,均请家长于缴费成功2日后登录少年宫官网,通过注册信息查询入口下载电子发票。

◆旧生注册推荐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以免却现场注册的长时间排队等候。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从本学期开始,新生预报名中签者(包括候选中签者)注册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银联、支付宝),不接受现场缴费(60岁以上中签家长凭身份证明文件可现场办理)。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我宫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广州市少年宫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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