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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少年宫亲子志愿服务队招募公告

Mar 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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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少年宫亲子志愿服务队招募公告

 

我们将于这学期全面开拓关于亲子志愿家庭服务的活动,将定期于广州市第一、二少年宫、社区、社会各行各业等等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现面向亲子家庭、家长进行招募。

招募对象

亲子志愿者家庭、个人志愿者。

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良好、身体健康;

2、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并具有相应的志愿服务技能;

3、在周六、日提供志愿服务的个人和亲子家庭;

4、具有教育、医疗、社工及心理学、活动策划、视频制作等专业技能者优先考虑。

招募办法

申请人填写志愿者报名表,经进行筛选后方可加入

招募人数

人数不限

服务时间

1、周六9:00-12:0014:3017:00

2、周日9:00120014:3017:00

服务地点

广州市少年宫东风西167号;广州第二少年宫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广州社区。

服务内容

亲子志愿者家庭: 家长与孩子以志愿者的身份投身到不同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参与组织亲子活动,组织家庭探访孤寡老人、探访贫困儿童、参与环保工作等。这部分按活动需求而分配工作。

个人志愿者:这部分的志愿者是以个人为单位(包括家长、大学生等)。参与的服务有户外、社会各行各业的体验活动,教学助教工作,并可参与或协助亲子家庭志愿者的工作等。

权力和义务

1、       各志愿者一律平等的享有和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2、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将统计到团市委的“志愿时”的系统中;

(2)享有“志愿时”系统提供的一切专属服务和培训;

(3)参与服务队组织的活动;

(4)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5)参与本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管理,对志愿者队伍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6)参与志愿者队伍服务计划的拟定、设计、执行及评估,获得所参与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

(7)请求本志愿者队伍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8)获得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资等必要保障;

(9)在志愿工作期间使用家长志愿服务中心设备的权利;

(10)        享受激励表彰制度中的一切权利;

(11)        有退队的权利

3、       志愿者需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志愿者队伍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者队伍安排的工作任务;

(3)参加志愿者队伍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以及从事其他任何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的形象;

(6)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中心内设备的完整,保持中心的整洁,管理好自己的家属,不随意带非志愿者进入中心,非工作时间不在志愿者服务中心停留;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行为规范:

1、             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的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服务品质,展现志愿者的形象。

2、             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在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戴志愿者证,穿着志愿者制服,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在有条件的服务活动中统一服装。

3、             遵守纪律,忠于职守。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服务时要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尽早通知相关管理人员。

4、             通力合作,共同进步。在服务过程中,与其他志愿者应充分合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5、             平等相待,谢绝馈赠。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习惯、传统和信仰,尊重服务对象的私人资料,遵守保密原则。

咨询电话:

81361387  38291057朱老师

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格邮件发送到:gzsgb2011@126.com
或交到:东风西路167号广州市少年宫2号楼1楼少先队工作部
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广州市第二少年宫2楼行政办公室活动咨询窗
 

广州市少年宫少先队工作部

2012223

点击下载广州市少年宫志愿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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