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通知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三、比赛主题:故乡·生活
四、参赛对象:全国中小学生美术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三个大组:1.小学(分7岁以下组、7-9岁组、10-12岁组);2.初中;3.高中。
五、作品要求
1.内容
根据自己的观察和想象,认真寻找故乡曾经的美丽、努力发现故乡今天的美丽、自由畅想故乡未来的美丽,用参赛作品表达自己对故乡、对美好生活的赞美和热爱。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规格
①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初评作品可以以原作或照片、电子文件形式参赛,但必须清晰显示原作的质量。
②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初赛作品可以以原作或照片、电子文件形式参赛,但必须清晰显示原作的质量。
3.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本次比赛的部分获特别推荐奖的作品将用于装饰北京奥运会相关建设项目,凡同意作品参与此项活动的作者请在作品背后附《授权书》一份,其内容为:“我同意自己的作品《XXXXX》作为奥运相关建设项目装饰使用。”要署上作者本人亲笔签名、监护人签名和日期。
六、奖励办法
分组设立绘画、书法、设计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设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七、比赛程序
1.先找本班老师登记并购买《中国校外教育•美术版》杂志2007年第2-3期合刊(比赛辅导专刊)。里面附有“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合刊每册12元。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左下角。作品背后没有贴付有效“报名表”的作品无参赛资格。请老师在2007年4月1日前上报购书数目,并上缴购书金额。
2.收件时间及地点:请老师在2007年4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收齐,统一交书法部办公室。
3.本届比赛将在适当范围内通过现场作书画评出一等奖作品。现场作书画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广州市少年宫书法培训部
2007年3月15日